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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组织申办2018年全国老年体育交流和培训活动的通知

2017-10-20 11:49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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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老字〔2017〕84号

  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印发组织申办2018年全国老年体育交流和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各专项委员会(推广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和活跃老年体育健身生活,努力为老年群众体育健身服务,充分发挥老年体育交流和培训工作的作用,经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老年人体协)主席办公会议定,现将2018年全国老年体育交流和培训活动的通知计划表(见附件1)下发你们,请各级老年人体协和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办2018年全国老年体育交流及培训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国老年体育交流活动分类

  中国老年人体协将2018年全国老年体育交流活动分为4类:一类是按照月月有全国交流活动的原则,由中国老年人体协持续普及推广并主办,各地有关单位承办,体育总局按购买服务政策提供部分体彩公益金予以资助的活动;二类是中国老年人体协着力打造主办的创新型、品牌性全国老年体育活动;三类是由专项委员会主导策划组织实施的“之乡”交流及多种交流活动;四类是中国老年人体协支持指导各地、社会、企业多渠道开展的普及推广导向性强的活动。本通知涉及申办的项目为一类活动和培训活动(见附件1)。

  二、一类活动申办的有关事宜

  (一)申办条件

  1.申办主体是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级老年人体协;企事业单位、单项协会申办资格另议。

  2.获得当地政府支持;

  3.获得省级老年人体协同意;

  4.有举办体育活动的经验、具备所需的保障条件;

  ①承办地应交通便利,有与承办活动相匹配的接待能力;

  ②活动场地须符合项目要求;

  ③拥有与活动要求相匹配的人力保障;

  ④提供承办活动所需的经费;

  ⑤满足活动期间的安全、医疗、交通等条件。

  (二)申办报告

  申办单位须填写申办表(见附件2)并提交书面申办报告(同时提供电子版),申办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办地的基本情况(交通、气候、环境、卫生、安全等条件);

  2.场地设施及会议、食宿、交通、医疗等条件;

  3.经费情况和活动预算表;

  4.举办活动的能力(应提供举办过的活动介绍);

  5.活动实施计划方案;

  6.承办活动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条件;

  7.未提供申办报告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经费

  中国老年人体协遵循节俭办活动的原则,根据各项活动的特点、活动举办周期、规模及承办单位经费予以适当补贴(择优选择能自筹解决经费的单位)。

  (四)接受申办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1日。

  三、健身球操、气排球、柔力球、健步走等项目活动(包括“之乡”交流活动)申办由专委会(推广委员会)受理并提出明确意见上报。

  四、中国老年人体协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办报告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承办单位后以通知形式确认。

  五、为进一步规范、引导、鼓励、推动社会力量举办全国性和区域性老年人体育交流活动(四类活动),各地根据本地区或项目需要举办的各类全国性体育交流活动如需中国老年人体协支持和指导,应于活动举办前三个月以正式函件(应附详细筹备、组织方案及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并应获得省级老年人体协同意)报中国老年人体协。中国老年人体协将在收到函件30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六、中国老年人体协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文勇 电话:010-87182163

  黄腾达 电话:010-87182417

  传 真:010-67185540

  电子邮箱:zhongguoltx@163.com

  附件:2018年全国老年体育交流活动和培训计划表、2018年全国老年体育交流和培训活动申办表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7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于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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