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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调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持杖健走交流活动技术人员的通知

2017-09-05 14:52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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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老字﹝2017﹞67号

  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选调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持杖健走交流活动技术人员的通知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重庆、贵州、大连、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北京体育大学:

  由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持杖健走交流活动将于2017年10月25日至29日在贵州省黔西南州举行。经研究,决定选调以下人员参加本次活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李文勇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王 林 北京体育大学

  姚新新 鲁滨逊(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章 亮 贵州省老年人体协

  王 林 黔西南州老年人体协

  二、裁判委员会

  裁 判 长:张海涛(河南,国家级)

  副裁判长:韩春荣(吉林,国家级)陈 坚(贵州,国家级)宋文全(山东,国家级)

  裁 判 员:郭 扬(黑龙江,国家级) 王 来(辽宁,国家级)白雨玲(北京,国家级) 司玉海(重庆,国家级)李军生(北京,国家级) 刘 晓(北京,国家级)林永年(大连,国家级) 赵仁惠(青岛,国家级)樊中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级)

  三、报到与离会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请于2017年10月23日报到,报到地点:梦乐城酒店(联系人:郭 涛 电话:13639032223)。

  (二)裁判员于10月24日报到,报到地点同上。

  (三)裁判长负责裁判员的培训及分工,并落实各项组织工作。

  (四)上述人员请于10月29日离会。

  四、中国老年人体协为选调的裁判员购买相关保险,请以上人员主动与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联系,提供相关信息以办理保险事宜。其它随队裁判员保险由派出单位购买,辅助裁判员保险由承办单位购买。

  五、选调裁判、随队裁判报到时需向裁判委员会提供裁判等级证书、健康证明、自愿参加责任书、保单原件或证明,无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裁判工作,相关费用自理。

  六、选调人员可乘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乘坐飞机按照火车标准报销。选调人员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大会负责。

  七、服装:组委会统一配发长袖T恤、长裤,运动鞋自备。

  八、请上述人员提前5天将抵达信息告知大会。

  联系人:郭 涛 手机:13639032223,

  电子邮箱:lntx8@126.com

  附件: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持杖健走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7年9月4日

  抄送:黔西南州老年人体协


  附件: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持杖健走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

  我自愿参加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持杖健走交流活动的裁判工作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我愿意遵守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裁判工作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工作或报告交流活动组委会。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交流活动裁判工作期间的潜在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加裁判工作。

  三、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裁判工作。

  四、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交流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责任编辑:于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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